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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价格便宜,位置也合适,如果买下来也挺划算”,抱着这样的想法,裴某便买下了位于罗池灌社区的一套小产权房。没想到,房子买下以后不仅没住上,反而还打起了官司,这又是为什么呢?近日,上集法庭便审理了这样一起涉及小产权房一房两卖的案件。
2023年6月19日,原告裴某与被告杨某签订了房产买卖协议,协议约定杨某将自己的一套房屋以14.5万元的卖给裴某。协议签订后,裴某向杨某支付了购房款,并对房屋进行了装修。
不久后的某一天,一名男子跑到该正在装修的房屋里,阻止工人施工,称自己叫饶某某,杨某早已将该房屋卖给自己,现在他已经找杨某要回房屋,不允许裴某继续装修。裴某听了他的话,又找房主杨某核实,才知道涉案的楼房是饶某的父亲所盖,完工后杨某与其签订了协议,将两套房子抵给了饶某父亲。饶某父亲出售了一套,剩下的一套一直未居住,杨某私自将锁换了,又出售给不知情的裴某。三方为此事多次讨论,公安机关也出面调解,几方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。现在饶某隔三岔五就来闹腾,裴某一家无法正常装修和使用房屋,遂起诉到淅川法院,主张其与杨某之间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,希望法院判令杨某返还购房款并支付自己已经支出的装修费用。
案件受理后,上集法庭承办法官仔细翻阅了相关资料,并与双方当事人取得了联系。在详细了解案情后,通知双方当事人到庭,了解到被告杨某并非不想退房款,只是暂时经济上有一些困难,无法一次性付清。最后经过法官与双方的细致沟通,杨某同意分批退还房款并支付裴某已经支出的装修费用,双方圆满达成了调解协议。
法官寄语:小产权房是在国家或集体所有的土地上所修建的房屋,与商品房不同,买卖受到严格限制,无法办理产权手续,即使签订买卖合同,也不能产生所有权转移的效果,无法办理过户登记。所以广大群众如果遇到涉及小产权房买卖的情形,一定要思考清楚,谨慎交易。(供稿:裴增龙 郝静丽)